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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

打工仔辭職剖白 遞辭職信後的尷尬時光

僱傭關係應該「好來好去」,有打工仔訴說遞辭職信後,老闆沒收電腦及禁用電話,要求「齋坐」至最後上班日。社工指僱傭不愉快「分手」,除了員工難取得推薦信;僱主也應趁舊部屬仍在,向新人做好交接工作。
有打工仔在討論區發帖文,以「辭職後不公平對待」為題,訴說辭職後被老闆惡意對待,帖文形容
佢(老闆)話嘢就唔會畀你做,你一係即走!一係坐響度!但我即走呢個月無人工
但他認為返工「齋坐」有難度,「唔使做有錢收,但好難坐咁耐」,不知是否應跟僱主「鬥落去」。
有過來人指,曾有同事辭職,公司未有沒收電腦,但會中斷上網及禁用手機,該同事為消磨時間而「拎阿仔阿女啲嘢返公司幫佢哋剪貼」。亦有人認為跟老闆鬥氣沒意思,「返工時同事即劃清界綫,怕同我講嘢會連累她們」,心裏也難受。
社工:料雙方不愉快分手
香港青年協會青年就業網絡單位主任張志偉指,部分工種如銷售業,怕員工辭職帶走客戶資料,會阻止用電腦或提早離職。
上述個案明顯是僱主想員工即刻走,又不想賠錢,要對方齋坐都幾淒涼,應是不愉快的分手!
張志偉認為,把僱傭關係弄到如斯地步,對員工也沒有好處。
搞到咁僵,reference letter也不會寫得好,若新僱主找舊僱主做reference check,說不定也有影響。
他建議婉轉跟僱主協商,看看可否提早離職,對雙方也有好處。
為逼走員工 不安排工作
職工盟培訓中心課程發展副經理譚健忠表示,通常最後一個月上班,僱主會想同事教新人,做好交接工作,好讓新人盡快上手。但他說曾有僱主想逼走員工,除了不安排工作,更要求該員工搬到角落「齋坐」,員工捱了10多日,覺得「頂唔順」而辭職。
另有從事sales & marketing的打工仔請辭後,被指令不可接觸客戶資料,變相也是「齋坐」。
事主覺得老闆很無情,但明白安排屬合理。


結果該員工整個月只負責小量文書工作,游手好閒地在前公司度過最後時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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